根据《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岗位类别代码为A、B、C、D、E、F、G、H、I、J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申论)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岗位类别代码为K类的报考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现确定431名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集中审查时间:12月24日-25日9:00-17:30。集中递补审查时间:12月26日14:00-17: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衡阳高新区芙蓉路18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均需张贴1寸彩色正面近照。
2.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
3.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体制内在编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上述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经审查后,证件原件由考生留存。
四、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由市招聘办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实行双审制。
2.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考生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但需提供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现场资格审查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链接: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11217/i2569101.html)
五、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对象空缺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递补对象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体能测试
岗位代码为H005、A043、B012、A044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安排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面试工作安排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下载:
附件1-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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