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就2021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配合执行。
一、面试初定于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在衡阳市职业中专、衡阳市九中进行,具体事宜详见国庆节后发布的面试公告。
二、音乐(声乐方向)教师岗位专业测试中的独唱项目、音乐(钢琴方向)教师岗位专业测试中的独奏项目、音乐(古筝方向)教师岗位专业测试中的独奏项目,均不能使用任何伴奏。
三、考生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考生国庆节期间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
四、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①无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非绿码的;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④考前14天内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⑤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⑥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⑦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两次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六、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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