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祁东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工作人员12名,性别不限。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4、需具备医学大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从医资格证书;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
6、身体健康,能胜任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工作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3)与县医疗保障局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4)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戚涉嫌电信诈骗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 9 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祁东县医疗保障局人事股 (县审计局二楼203室) 联系人: 彭晓红 联系电话:15874715228 。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依据)、资格证(含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祁东县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笔试
选聘名额与报名审核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核减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共一套试卷,采取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根据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提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相同的并列进行面试),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职所必备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医疗技术综合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面试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①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含毛发毒品检测)。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从综合成绩排名中递补2次,未参加面试者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重点考察选聘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选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正式聘用。
四、选聘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祁东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祁东县医疗保障局在祁东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公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祁东县纪委监委:0734-6264225
祁东县委组织部:0734-6259278
附件:《2021年祁东县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咨询热线:0734—83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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