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廖子茹同志为衡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补录对象。请补录对象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8月20日早上7:30空腹在衡山县教育局集合,由工作人员陪同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若不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预录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衡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注意事项)
为保障新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现定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对公布的补录对象进行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考生如正在月经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后果自负。女性考生体检不要穿裙子和长筒袜。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体检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无意携带通讯工具的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主动上交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考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考生拒绝进一步检查,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体检结束后,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结果。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不合格:①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②考生亲友尾随的;③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④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⑤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⑥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9.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联系电话:0734—5822229,考生联系电话如发生变化,请务必在8月19日前告知县教育局人事股。
11.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
咨询热线:0734—83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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