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5月2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三六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176097161@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六三三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633rsk@sina.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四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uoliangchu154@163.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五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949674608@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七四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545693954@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七五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3456532@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五七八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3529043292@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五七九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50375659@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七七二处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3874510719@139.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5月2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报考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5月28日8:30至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所有考生请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机关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乘坐地铁2号线、3号线,在长沙火车站地铁站下车,2号口出站后步行300米;或乘公交车在长沙火车站下车,步行至国储电脑城西侧)。
请考生带齐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没有工作证的考生,可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2.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5月29日进行,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面试。上午面试于当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下午面试于当日下午13: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所有考生请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99号万家丽国际大酒店15楼进行面试 (乘坐地铁2号线,在万家丽广场地铁站2号口、3号口出站,步行50米至万家丽国际大酒店贵宾楼西北角电梯厅,考试当天西北角电梯厅所有电梯都可到15楼)。
(三)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岗位安排
上午参加面试的岗位为:湖南局三三六处秘书(B1301)、湖南局三三六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02)、湖南局三三六处物资工程技术员(B1303)、湖南局三三六处安防工程技术员(B1304)、湖南局三三六处安全工程技术员(B1305)、湖南局三三六处工程造价技术员(B1306)、湖南局三三六处物资会计(B1307)、湖南局三三六处审计员(B1308)、湖南局三三六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B1309)、湖南局六三三处秘书(B1310)、湖南局六三三处安防工程技术员(B1311)、湖南局六三三处基建工程技术员(B1312)、湖南局六三三处会计(B1313)、湖南局六三三处物资会计(B1314)、湖南局六三三处保卫员(B1315)、湖南局一五四处秘书(B1316)、湖南局一五四处国有资产管理员(B1317)、湖南局一五四处党务管理员(B1318)、湖南局一五四处纪检监察员(B1319)、湖南局一五四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20)、湖南局一五四处安全工程技术员(B1323)、湖南局一五四处工程造价技术员(B1324)、湖南局一五四处出纳员(B1325)、湖南局一五四处物资会计(B1326)、湖南局一五四处保密与档案管理员(B1327)、湖南局一五五处党务管理员(B1332)、湖南局一五五处出纳员(B1339)、湖南局三七四处安全工程技术员(B1342)、湖南局三七四处基建工程技术员(B1343)、湖南局三七五处党务管理员(B1346)、湖南局七七二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员(B1358)。
下午参加面试的岗位为:湖南局一五四处物资工程技术员(B1321)、湖南局一五四处安防工程技术员(B1322)、湖南局一五四处审计员(B1328)、湖南局一五四处人力资源管理员(B1329)、湖南局一五五处秘书(B1330)、湖南局一五五处国有资产管理员(B1331)、湖南局一五五处纪检监察员(B1333)、湖南局一五五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34)、湖南局一五五处物资工程技术员(B1335)、湖南局一五五处基建工程技术员(B1337)、湖南局一五五处会计(B1338)、湖南局三七四处秘书(B1340)、湖南局三七四处物资工程技术员(B1341)、湖南局三七四处人力资源管理员(B1344)、湖南局三七五处秘书(B1345)、湖南局三七五处基建工程技术员(B1347)、湖南局三七五处人力资源管理员(B1348)、湖南局三七五处保卫员(B1349)、湖南局五七八处秘书(B1350)、湖南局五七八处物资工程技术员(B1351)、湖南局五七九处秘书(B1352)、湖南局五七九处纪检监察员(B1353)、湖南局五七九处物流工程技术员(B1354)、湖南局五七九处安全工程技术员(B1355)、湖南局五七九处基建工程技术员(B1356)、湖南局七七二处秘书(B1357)、湖南局七七二处物流工程技术员(B1359)、湖南局七七二处安全工程技术员(B1360)、湖南局七七二处工程造价技术员(B1361)、湖南局七七二处审计员(B1362)、湖南局七七二处人力资源管理员(B1363)、湖南局七七二处保管员(B1365)。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本人体检。体检于6月1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机关办公楼前坪集合,携带好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个人经历、历史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近期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活动轨迹,提前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注册“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并在“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注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本次面试参加人数较多,考生进入考点前请有序排队,需持“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并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
(三)具有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及时电话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并凭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
(四)未按要求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凡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731-84167133(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4138773。
附件:1.面试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
2021年5月20日
咨询热线:0734—8388100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65号中凌集团右侧楼考德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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