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各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应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集中递补审查时间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有关事项直接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地点为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纪委监委327会议室。集中递补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地点不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手写签名二份(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18:00);③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在《同意报考证明》里体现;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3张。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查验健康码和测量体量,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健康码为黄码的,需在衡阳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进入;健康码为红色或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需放弃。14天内从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的来衡考生需落实疾控部门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现场,不得逗留。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入围对象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734-8205962。
附件1: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咨询热线:0734—83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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