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民政局机关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邵阳市编委《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有关规定》(邵市编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民政局决定面向邵阳市市直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人员,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与对象
面向市直公务员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选调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具体要求见《邵阳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编在岗并已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根据湘编办发〔2017〕14号及湘机改办发电〔2018〕5号通知规定的继续认可其参公身份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和新晋升职级(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的除外)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5.身体健康;
6.具有拟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处于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至12月2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邵阳市民政局401室政工科。
2.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邵阳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新提拔任职和新晋升职级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的证明材料,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报名表可登录邵阳市党建网和邵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下载。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市民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政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要求。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考试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发布面试成绩公告
面试结束后,在邵阳市党建网、邵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告面试成绩。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民政局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和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考察环节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由市民政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邵阳市党建网、邵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调入、调出单位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市民政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由选调机关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五、重要提示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以免影响选调考试:
1.因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报考人员须在选调考试前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现场报名及考试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实报告是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有相关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方可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与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邵阳市公务员选调。
5.选调岗位咨询部门及电话:市民政局政工科0739-5323347,监督电话:0739-5358551(仅限上班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或未明确事项由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邵阳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邵阳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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