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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法官助理2名,综合文秘人员1名,执行人员3名(适合男性)。
三、公开选调报名范围
在全国党政部门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公开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 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或相当等级、职务、职级层次);
5、历年公务员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等次;
6、35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人员,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含C证),报考综合文秘人员,限法学类专业,并提供近5年来本人或者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或者调研报告2篇以上,报考执行职位人员,限法学类专业,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
六、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法院网、衡阳法院网、祁东党政门户网、祁东法院网等网络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地点:2020年11月16 日至11月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祁东县人民法院405室(地址:湖南省祁东县玉合街道富民路72号),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祁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4—6368510。
3、报名审查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
(3)加盖有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如有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选调条件而参加考试的,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要严格按照选调条件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与参加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祁东法院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为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名单将在衡阳法院网、祁东党政门户网、祁东法院网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确定排名。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考察任用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递补对象进行体检,最多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实施。如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六)公示、调入
拟选调人员在衡阳法院网、祁东党政门户网、祁东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选调的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祁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4-6318000。
附件:选调报名表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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