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65名,其中卫计系统30名,其他事业单位3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以及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y12333.gov.cn)、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6日8时至18日17时30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他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4、咨询电话:卫计系统:0734-8827376,其他事业单位:0734-8827356。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期间内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身份证明;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书;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指导推荐书;
(4)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A、卫计系统医学类岗位:以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三基训练》为蓝本,并结合相关专业知识(以考初级职称书籍为蓝本),一套试卷,时量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B、其他岗位:公共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各占50%, 一套试卷,时量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统分。
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人且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
②、面试形式。
A、卫计系统医学类岗位:采取实践操作技能理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实践操作理论知识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采取口述答题方式进行。
B、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
③、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外地交流产生),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须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
(三)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人事关系,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四)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蒸湘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招聘单位简介.doc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