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以学历证登记专业为依据。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引进专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15办公室报名,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hnlgzyrs@163.com)。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hnlgzyrs@163.com),邮件标题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及序号。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
考试各环节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2518762(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