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选调3名工作人员,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选调18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8日);且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4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所需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1、发布选调公告
2016年8月8日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周一)9:00—8月18日(周四)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电子相片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8月15日(周一)9:00—8月19日(周五)12:00登录长沙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打印《2016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进入笔试。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长沙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30日(周二)9:00—9月2日(周五)17:30。
3、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经报长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暂定于9月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分类组考:①报考文秘职位的,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内容为写作,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②报考财务、计算机、保险审核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③报考社保综合管理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知识,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发布,报考人员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资格复审
(1)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文秘岗位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笔试成绩占4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长沙考试网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2016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文秘岗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6、体检和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同一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分别递补不超过2次。
7、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sldbz.gov.cn)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8、调动。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 0731-84907939 84907937
报名技术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4442098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0731-8490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