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 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岗位
注:(1)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暂未满的不得报考。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含7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4日(含7月4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含7月4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3)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1)时间:2016年7月4日—— 7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地点: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二楼2209室(天心区卫生计生局公卫科)
(3)填表: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下载《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
(4)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要求贴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本人有效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