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职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操作考试。
1、笔试(4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2、面试(60分)。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之后办理相关手续。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