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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实验室检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员数量
DNA检测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25岁以内,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等DNA检验相关专业,有实验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永州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273744110@qq.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永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6号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五楼)
4.联系人与报名电话:王朝晖 13036772222
(三)笔试
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文字综合及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面试
具体时间待定。报考人员由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公安局根据需要,采取在招聘对象的家庭所在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七)试用培训
拟录用人员试用培训期为2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培训协议。正常参加试用培训且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发放培训补助1800元。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培训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试用培训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永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有权辞退。
(八)签订合同
正式录用后,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二年期的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奖金1200元/月,其中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待遇(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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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验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暂时缺失)
永州市公安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