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二十三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5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至25日
报名地点:雨花亭街道司法所(雨花区香樟路778号雨花亭街道办事处4楼)
联系电话:8973113013755020815
要求:报名时须交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并提供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所属单位证明。
四、招聘录用程序
1、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招聘工作由雨花区司法局、雨花亭街道共同负责,通过考试、考察产生。
2、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聘用制,经考察录用后,由雨花亭街道与被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的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以续聘或解聘。
4、专职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务,严重失职或者违法乱纪的,由聘用单位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雨花区区直部门聘用雇员待遇。
雨花区司法局
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