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享有湘南地区培养财经人才的“黄埔军校”和制造类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摇篮”之美誉。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湘南重镇——衡阳市区。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铁路、衡昆高速、潭邵高速、107国道、322国道、南岳机场、湘江航运等为学院构筑了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师生出行便利。
因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财工院)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一审两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5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之前暂不入编,201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6.委培生、定向生或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有课程补考或补修;
4.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财工院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一号教学楼(电苑楼)报名;
2014年12月22日至29日在衡阳财工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尹敏 联系方式:13786449948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免费。
3.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学校认定的成绩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学院将通过审查报名资料、面谈等方式,在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的申报对象中,原则上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对象还须资格复审合格,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并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暂定于2015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在衡阳财工院进行。
(四)考试方法
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和心理健康状态等。
考试成绩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公示。
考试于2015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和市纪委、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衡阳财工院具体实施。考试结束后,招聘办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为确保招聘质量,参加考试人员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不能形成竞争者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入围面试,且不再递补。
(五)体检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体检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财工院网(http://www.hycgy.com)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3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财工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4-3174200
衡阳财工院组织人事处 0734-3171948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方案由衡阳财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点击下载:附件表格.doc
【2014湖南事业单位交流群:277359655】
报名咨询热线:0734-83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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