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新闻网站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新闻采编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郦君同志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晓军同志任副组长,王晓策、段成、李镇东同志任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衡阳新闻网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名,招聘岗位为新闻采编。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湖南新闻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2014年10月15日至23日)。
在衡阳党建网、中国衡阳新闻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
报名地点:衡阳市蒸阳北路82号中国衡阳新闻网站
联系电话:0734-8888053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中国衡阳新闻网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新闻写作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按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按照事先制定好的面试提纲一一发问,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公共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70%+面试成绩×3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0734-8866662
本方案由衡阳新闻网站负责解释。
中国衡阳新闻网站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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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衡阳新闻网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4湖南事业单位交流群:277359655】
报名咨询热线:0734-83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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